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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

发布时间:2026-08-24 10:23:04人气:

原标题: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

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近日印发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。

  《条例》共分12章、65条,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、国内差旅、因公临时出国(境)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会议活动、办公用房、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,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、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,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,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,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中央要求,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抓好《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,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、干部深刻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坚决执行《条例》提出的各项要求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坚持深化改革、标本兼治,着力推进财政预算、差旅费管理、公务接待、公务用车、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。要加强督促检查,加大惩戒问责力度,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,坚决杜绝“破窗效应”。

  【经费管理】——预算

 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

 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,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,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,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,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

 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、后有支出的原则,严格执行预算,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,严禁虚列支出、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

  【公务接待】——制度

  接待清单要审计

  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,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

  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,不得以举办会议、培训等名义列支、转移、隐匿接待费开支

  公务接待清单制度,如实反映接待对象、公务活动、接待费用等情况,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

  【公务用车】——改革

  用车社会化市场化

 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,取消一般公务用车,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、机要通信、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

  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,实行社会化提供;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,采取公开招标、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;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,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

  【公款玩乐】——严禁

  严禁公款出国旅游

  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,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

  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,严禁向所属单位、企业、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

  会议期间,不得安排宴请,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

  【办公用房】——严控

  办公楼不追求地标

  凡是超规模、超标准、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,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、拍卖

  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,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、公园等设施

  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、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

  【落实保证】——监督

  安排“十面监督”

  《条例》强调,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,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监督、办公厅(室)督查监督、纪检监察监督、巡视监督、财政监督、审计监督、人大监督、政协监督、舆论监督、群众监督。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

  (均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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