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爱国情怀植于心践于行
发布时间:2026-09-17 14:15:35人气:
原标题:把爱国情怀植于心践于行 日前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》。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、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,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,对于振奋民族精神、凝聚奋进力量,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。 “吾人之主义,可大书而特书,曰‘爱国主义’。”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,爱国是本分,也是职责,是心之所系、情之所归。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,始终是中华民族情感系于斯、认同归于斯的民族心、民族魂,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、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。这种精神,去不掉,打不破,灭不了,展现了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政治抱负,彰显出“利于国者爱之,害于国者恶之”的坚定立场,抒写着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的家国情怀。 “天下之事,不难于立法,而难于法之必行。”爱国既是一种情怀,更是一种行动。爱国主义是具体的、现实的,不能停留在口号上。爱国主义教育法以“法”的方式将爱国主义教育写入法律、形成制度,更要以“行”的力量将爱国主义情怀根植于心、践履于行。奋斗是爱国最美的注脚,没有行动的爱国是空洞的。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,加强爱国主义教育,贵在结合、重在衔接、难在行动。如果把爱国主义讲空了、虚了、远了、小了,爱国主义精神就难以落地生根、深入人心。 “一个真正的爱国者,用不着等待什么特殊机会。他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表现自己对祖国的热爱。”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果,最终要转化为立足岗位、发奋工作的实际行动,转化为攻坚克难、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效。只有把个人梦想融入国家发展、时代进步的大潮,把殷殷爱国情、拳拳报国志融入岗位和工作中,扎根人民、奉献国家,自觉使个人成功的果实结在爱国主义这棵常青树上,才能凝聚起万众一心、勠力同心的精神力量。 “当代中国,爱国主义的本质就是坚持爱国和爱党、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。”祖国的命运和党的命运、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。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,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、真实的。让爱国主义植于心、融入魂,就要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,生动传播爱国主义精神,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,让爱国主义成为每一个中国人的坚定信念和精神依靠。 “头顶边关月,心系天下安。”军人的肩上有千钧重担,脚下是万里河山,军人的爱国从来都是“我以我心爱祖国,我以我行报祖国”。作为新时代的革命军人,要唱响爱国奉献歌,将“国家兴亡、我之责任”化为报国之志、强军之行,忠实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,用一片丹心、无私奉献交出强军兴军的合格答卷。同时,我们还应把《爱国主义教育法》的基本要求和军队具体实际结合起来,充分利用部队特有的红色资源,丰富内涵、拓展形式、完善体系、加强实践,将爱国主义教育搞得更加入脑入心、见行见效。(李相葳 孙杰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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