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柯澔侖/綜合報導
券商再爆交易糾紛遭罰!金管會證期局昨(23)日公告,元大證券一名劉姓前業務員收取投資人資金卻未實際進行投資,嚴重違反誠信原則。因公司在客戶關懷與內控上也有缺失,金管會除命令業務員解職外,並對元大證券開出警告與120萬元罰鍰。
元大證券一名前業務員收取投資人資金卻未實際進行投資,嚴重違反誠信原則。因公司在客戶關懷與內控上也有缺失,金管會除命令業務員解職外,並對元大證券開出警告與120萬元罰鍰(圖/翻攝畫面)
金管會證期局指出,臺灣證券交易所今年5月13日、14日對元大證券展開查核,過程中發現劉姓業務員(現已離職)沒有本於誠實及信用原則,以購買ELN(Equity Linked Note)股權連結商品名義向客戶取得款項,但實際上並沒有為客戶購買所稱金融商品,卻讓客戶誤以為投資已經成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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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此之外,他還與客戶私下進行資金往來、借貸,甚至代為保管銀行存摺,行徑明顯違反金融從業人員應遵守的誠信與專業原則。除業務員個人行為不當外,金管會也點出元大證券在執行客戶關懷訪談與查核作業時存在缺失。
對此,金管會依《證券交易法》第56條規定,命令公司解除劉姓業務員職務,並請元大證券自行議處相關主管責任。至於未落實客戶關懷部分,則依《證券交易法》第66條第1款及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,對公司核處警告並裁罰12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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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大證券事後也發布重大訊息,表示已加強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作業,將於收受處分書後,續依主管機關意見辦理相關改善事宜。
據金管會統計,今年至8月底的證券業裁罰件數為26件,相較去年同期28件略減;但裁罰金額卻顯著增加,今年累計罰鍰達1,470萬元,較去年同期的1,340萬元多出約9.7%。換算下來,今年平均每件罰鍰達56.53萬元,高於去年同期的47.86萬元。不過這次針對元大證券的裁罰案發生於9月,未被納入統計。


